校部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1、校部会议室主要供校部会议使用。
2、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部门使用会议室,应提前到办公室登记,遵循“先登记,先使用”原则。如有冲突,应保证校部主要会议使用。
3、会议室提供茶水服务。使用单位如有特殊需要,包括盆景、座签、会标及其它设施等,应在会前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4、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维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卫生。
5、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关好门窗,关灯、空调及其它设备。
6、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天清洁一次。遇有多个会议需依次使用同一会议室时,实行一次一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