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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8 录入员: 系统管理员 来源: 系统管理员

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校性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科〔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4号)等通知精神及要求,全面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的防控意识。 <<>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各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部署检查。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附件要求先行自查,要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以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对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安全问题的老旧仪器设备、线路等,须在整改方案中详细罗列。

四、夯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整体工作之中,做到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全面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学校将于34日(下周一)起,组织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等部门对啬园校区、启秀校区和钟秀校区各级各类实验室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坚决维护学校团结和谐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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