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我校召开大学章程修订座谈会议,校党委书记浦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长施卫东主持会议。副校长董正超、樊小东、顾菊平、侯文华、杨宇民,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卫东,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吉明明参加会议。
浦玉忠对章程修订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学校根本大法,章程修订要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充分发挥大学章程在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与带动作用。二是要明确章程修订的基本思路和理念。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遵循,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要遵循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中央、省委的新要求,确定学校改革发展方向与方针战略,科学顶层设计,并通过大学章程固定下来,保障学校快速发展。三是认真梳理归类,保持各条块工作协调同步。各牵头部门要把参与修订大学章程的工作过程变成研究和思考工作的过程,注重与“8050计划”相结合,与专项工作推进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大学章程修订工作顺利推进。
施卫东指出,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也是明确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此次修订学校章程,是从学校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旨在进一步明晰学校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明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助理张杨乐汇报了大学章程修订的政策背景及前期修订工作的基本情况。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学院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约40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中肯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宗海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