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大办〔2017〕4号
关于启用“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命名首批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的决定》及《南通大学关于增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通知》(通大社科〔2015〕6号)文件精神,现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印章一枚。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新印章印模
南通大学
2017年3月15日
通大办〔2017〕4号
关于启用“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命名首批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的决定》及《南通大学关于增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通知》(通大社科〔2015〕6号)文件精神,现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印章一枚。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新印章印模
南通大学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