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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使用
关于学校印信使用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3-07 录入员: 系统管理员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各单位:

根据调整,学校印信均在机要科(啬园校区6号楼304办公室)办理。现将办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申请用印,请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合署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南通大学用印审批表(2019.8新版)》,申请学校党委印章、行政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具介绍信,均使用此表。办公系统(OA)里,也可以发起工作流“新建-行政-南通大学用印审批流程”。原《南通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申请审批表》和OA审批流程均停止使用。

2、教学科研单位或个人申请使用公章,需首先由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再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如:微信公众号申请、年审,需到宣传部审核;社会兼职,需到人事处审核;自然科学类项目需到科技处审核;专利到服务地方工作处审核;人文社科类项目需到人文社科处审核;学生学历学位、成绩证明需到教务处审核......

3、涉及协议、合同(学校有统一模板的合同除外),还应征询学校法律顾问意见(走OA系统法律顾问审核流程),再申请盖章;

4、经济合同专用章请联系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楼225室,85012365娄阳、汤靖),可在“智慧通大”登录个人账号——采购服务——发起“经济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

5、科研合同专用章请联系服务地方工作处(6号楼207室,85012892吴洁,85012079周燕、冯建平);

6、申请表“公章类别”项“其他”处,还可以填写的印章有:南通大学保密委员会、南通大学保密工作办公室,申请使用这两个印章,必须填写纸质申请表,不得在OA中发起流程。

机要科联系方式:85012035张露、85012037曹玲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